【民航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专题】第三期:航空财产保险争议点的分析与厘清

2023/10/18 10:42:28

2023年8月18日,“民航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线上公开课”第三讲“航空财产保险争议点的分析与厘清”顺利举行。“民航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线上公开课”是由杭州仲裁委员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院共同推出的民航法律实务公益课程,旨在探索民用航空争议多元化解纷机制,增进民航从业者对民用航空法律理论与实务的系统了解。

本期线上公开课由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刘胜军教授主讲,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讲师傅溢主持。讲座中,刘教授介绍了航空财产保险的一般原理,并分析了航空产品责任保险、航空器机身保险、机场责任保险三类航空财产保险的争议点。

首先,刘教授介绍了航空财产保险的概念、特点、形式与内容,并强调了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及损失补偿原则在航空财产保险中的适用。

其次,刘教授明确了航空产品与航空产品责任保险的外延与内涵,并对航空产品责任保险与航空旅客或货物损害赔偿的牵连性、航空产品责任保险的限额与停飞责任保险的限额关系、航空器制造商的航空产品停飞损失免责条款的效力与应对等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刘教授指出,保险公司对航空公司所遭受的停飞损失进行赔付时,受航空器买卖合同中停飞损失免责条款效力的影响。若航空器买卖合同约定了制造商停飞损失的免责条款,免责条款的有效与否将影响停飞损失责任险救济的结果。一旦航空器买卖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航空公司在符合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仍有权请求保险公司对停飞损失予以赔付。

在航空器机身保险部分,刘教授则分享了免责条款、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近因原则在通用航空中违反民航运营规则与保险赔偿数额计算时的适用,以及运营人与所有人主体分离背景下航空器机身保险中存在的保险利益争议点等内容。

此外,刘教授还以数个司法案例为引,细致分析了机场责任保险中机场对第三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基础、机场责任承担及保险赔偿的基础,以及第三人对承保机场责任保险的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金的直接请求权等问题。

最后,傅溢老师就波音737MAX停飞事件的索赔依据与航空财产保险代位求偿权之行使等问题与刘教授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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