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专题】第二期:飞机资产包交易、售后回租与经租双层结构等热点法律问题探析

2023/10/17 16:11:27

2023年8月12日,“民航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线上公开课”第二讲“飞机资产包交易、售后回租与经租双层结构等热点法律问题探析”顺利举行。“民航法律实务与争议解决线上公开课”是由杭州仲裁委员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院共同推出的民航法律实务公益课程,旨在探索民用航空争议多元化解纷机制,增进民航从业者对民用航空法律理论与实务的系统了解。

本期线上公开课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静静律师主讲,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亦晨主持。

讲座中,吴律师以国内航空金融市场复苏的背景为切入点,重点讲解了飞机融资租赁交易、飞机经营性租赁交易、飞机资产包交易、售后回租与经租双层结构中所涉法律问题。在飞机融租交易部分,吴律师梳理了飞机融租基本流程、通常交易结构、主要交易文件与各文件重点关注问题、境内交易常见增信措施以及违约救济措施。在境内融租交易中,一旦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事由且承租人已经触发出租人取回飞机的权利,出租人在承租人配合的前提下,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取回飞机。在承租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出租人仅能根据合同的管辖权条款,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程序实现取回权。而在跨境融租交易中,由于中国是《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开普敦公约》,Cape Town Convention)缔约国,因此出租人可以在承租人事先同意的前提下,享有先行取回的法定权利。

在飞机经营性租赁交易部分,吴律师指出,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通常于租期结束后取得飞机所有权,而在经营性租赁中,出租人通常于租期结束后保留飞机所有权。两种交易模式在租赁期限届满时飞机的重置价值风险及其他市场性风险的承担主体等方面亦存在差异。同时,吴律师对经营性租赁中的退租及交付流程、退租与新交易的衔接也进行了分享。

此外,吴律师还对飞机资产包交易的结构与特点、重要法律文件、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问题,以及融租售后回租与经租双层结构中各方当事人应予关注问题进行简要介绍。

最后,张亦晨律师就航司选择飞机融租或经营性租赁的考虑因素、境内融租交易违约救济中的取回难问题与解决路径、民航业发展前景等内容与吴律师进行了讨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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